广西/桂林-2025-12-12 00:00:00
质 疑 人:桂林宏谋城市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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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一:部分人员证书认可范围过窄,未能全面反映真实能力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对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 等人员资质设置了多项评分,但其要求的证书(如“环卫清洁行业项目经理证书”、“智能垃圾分类师高级证书”等)多为特定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颁发,其权威性、规范性与行业公认度有限,且与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不具备同等效力。
此类设置未能全面、客观地衡量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实 力与管理水平,反而易导致投标人通过获取非权威证书获取 不当评分优势。此举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中关于“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为管理人员非技术人员,且学历与能力、职称与称职为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拥有环境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学历、持有环境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备环卫清洁行业项目经理证、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等纳入评分内容。
质疑回复:本项已发布更正公告,已做相应更改,招标文件重新上传。
质疑二:“大型活动保障能力”评分依据与实际服务场景严重 脱节
“大型活动保障能力”评分项,将“公安部门出具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作为唯一认定依据,此规定与现实中的环卫应急保障及重大公共事件响应场景严重不符。
环卫企业承担的“大型活动保障”,更多体现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节庆市容保障等政府指令性、应急性任务上。以我司为例,作为当前服务秀峰区的环卫力量之一,在****年*月桂林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后,我司坚决服从市政府统一调度,迅速组织骨干力量与设备,全力投入龙船坪小区、安新小区、宁远小学及周边街道的灾后垃圾淤泥清理攻坚行动。该次应急保障行动获得了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相关事迹获中国网等权威媒体报道,并获颁政府表彰锦旗。
此类实战型、应急型的大型保障任务,通常无需且也无从提前获取公安部门的安全许可,但其复杂程度、协调难度与执行效果,恰恰是检验环卫企业真实保障能力、社会责任感与本地化应急响应水平的关键。现行评分标准完全忽视此类普遍存在且至关重要的保障经验,无疑将真正具备实战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外,构成了不合理的限制。
以宏谋城运公司为例:
*.宏谋城运公司在为市委市政府在市民广场、山水公园、 新国际会展中心、宏谋大酒店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以及桂林 马拉松保障、“三月三”民族歌圩荟、汽车博览会等重大活动
提供保障,都是接到命令即行动而且“零失误”,从未想过要 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只认为是我们应尽之责。
*.宏谋城运公司在应急抢险与专项整治方面举动出击: ****年*月**日桂林特大洪涝中,集结***余人次开展** 小时不间断作业,清运淤泥杂物***余车、树枝***车、垃 圾**吨,还调配**名工人及**台车辆支援象山区龙船坪, 获锦旗*面。****年*月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改善周边环境; ****年*月整治不文明养宠问题,清理污染点位***余处; ****年*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劝导不文明行为**起,从 未想过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只认为是我们应尽之责。
*.仅****年,宏谋城运公司在秀峰环卫工作得到了桂林 日报、桂林电视台及广西云、中新社、中国网等市、自治区、 中央三级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
*.伍德保,宏谋城运公司秀峰环卫工人,被评为****年 桂林市劳动模范。
质疑回复:本项已发布更正公告,已做相应更改,招标文件重新上传。
质疑三:“认证情况”评分中部分认证类别权威性不足
“认证情况”评分项所列的六类认证中,如“城市管家服务 认证”等属于行业性认证,尚未形成广泛的行业共识与国家层 面的权威认可。将其与质量管理体系等国家标准认证并列评 分,可能误导投标方向,鼓励企业“凑证”而非切实提升服务 能力,影响评审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质疑回复:本项目承包业务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冲洗及洒水降尘、果皮箱垃圾桶烟蒂容器的清洗维护、交通护栏清洗、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大件废弃物清理、无主建筑垃圾清运、市政公厕管理及维护、爱心驿站的管理及维护、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及服务、居民生活垃圾上门服务费收缴工作。
城市管家服务认证、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认证证书、垃圾分类服务认证证书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紧密相关。认证证书是企业综合服务能力的权威背书,此三项认证证书分别从城市综合管理、专项作业质量、分类体系运营三个关键维度,对企业的组织管理、人员配备、作业流程、应急能力和持续改进机制进行了系统评估,认证标准直接对应环卫服务的核心质量指标,确保环卫项目获得稳定可靠的服务,认证标准与政府监管要求高度一致,为后续监管提供现成标尺。
考察此三类认证证书,是检测投标企业是否已建立起超越基础作业层面的现代化服务体系,是否能够胜任本项目所要求的综合性、一体化城市环境管理任务的重要指标,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四:“业绩”评分中面积门槛设置畸高,限制市场竞争
业绩评分要求“合同面积*≥*** 万平方米”方可获得最高 分,而本项目原服务面积约为***万平方米。该门槛设置明 显高于本项目实际规模,亦与市场上常见项目体量脱节,可 能导致大多数具备优良履约能力但近期未承接超大面积项目的中小规模企业无法获得合理分数,变相限制了竞争,涉 嫌构成不合理的评分歧视。
质疑回复:本项目按道路分级情况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放式无物业小区及周边所有行人能通行的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各项清洗作业、洒水工作,约*******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业绩评分要求“合同面积*≥*** 万平方米”方可获得最高分,此要求低于本项目实际面积。且在评分标准中已设置分级得分条件:承接过单项清扫保洁项目或清扫清运类项目的合同面积*万平方米的:若*≥***,得*分;***>*≥***,得*分;***>*≥**,得*分;*<**,不得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要求的业绩文件,故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广西金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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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