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海洲永辉超市南地下停车场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2025-12-1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瑶海区海洲永辉超市南地下停车场项目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2-12 00:00:00

瑶海区海洲永辉超市南地下停车场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海洲永辉超市南地下停车场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海洲永辉超市南地下停车场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补疑

**************

投标人疑问回复

*.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联合体总数量最多不超过 *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满足对应专业资格要求,同一专业任务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牵头方满足*.*.*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方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方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不承担建筑专业施工任务,只承担劳务作业工作内容,是否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

答:不予认可,本项目的劳务作业工作任务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

*.招标文件格式中未见联合体协议书。

答: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补充如下: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瑶海区海洲永辉超市南地下停车场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共同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内部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具有资格,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合同工作量占比

成员二名称:,具有资格,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容):,合同工作量占比约:

……。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并遵守以下约定: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履约保证金缴纳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缺陷责任期保障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其他相关约定: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人:陈工

话:*************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答疑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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