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2025-12-12 00:00:00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文件
兴自然资告字〔****〕**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兴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兴政发[****]**号),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兴******** | 兴和县张皋镇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兴******** | 兴 和县张皋镇 | ***** | 工业用 地 | ≥*.* | ≥**% | ≤**% | ** | ***.*** | ***.*** | *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二)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分别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整。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企业公章信息采集表(附件三),(线上办理**网址:
****://**.**.*.***:****/*****?*******=***)支持线上办理企业 锁,咨询电话:***********,联系人:师振中。
地址: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五、获取挂牌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数字证书使用***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预申购的资源;
*、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在线签章
点击在线签章,进入签章页面,将上一步下载的文件打开,点击窗口中的签章按钮。在弹出窗口中输入**数字证书密码,获取竞买 企业公章。在《竞买申请书》的签章位置点击签章。签章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覆盖之前下载好的签章文件。点击浏览,将签章文件选定,点击上传按钮将签章文件回传至系统。
*、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按钮选择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
号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七、网上挂牌报价
*、挂牌报价:资源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选择资源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挂牌出价页面,按要求选择增加幅度的倍数,点击右下角“确认出价”按钮即可完成报价。
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报价必须按增价幅度的倍数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挂牌期确定预竞得人: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高于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资源挂牌期间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之后的限时竞价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
八、限时竞价
*、询问期: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四分钟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时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倍数,系统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重置竞价时限,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分钟倒计时内
无人报价,则在该地块*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系统确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确定预竞得人: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判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是否达到底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不成交。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交易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确定其为预竞得人。
*、预竞得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一***;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九、资质审查
预竞得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
十、成交确认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资源成交,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十一、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在相关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天。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十三、咨询竞买联系方式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吉保中;
电话 :***********
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师振中
电话:***********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