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5-12-12 00:00:00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普宁市洪阳镇厚田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外包服务项目,经普宁市洪阳镇厚田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洪阳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为集体自筹资金,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实施地点:洪阳镇厚田村辖区内。
(二)项目规模:计划总投资******.**元。
(三)服务期限:*年。
(四)招标范围: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能力的企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持有效证件资料到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处(即洪阳供水厂旁原洪阳镇人社所)报名。
(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带原件备查。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三)报名资料应用**纸进行复印,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需载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报名日期,一式三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普宁市洪阳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转账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户名:普宁市洪阳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账号:************,行名:中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厚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者于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串通投标的;*、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其它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为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二)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合格(内含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有关资料及报价清单等),一式三份,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逾期未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四)本项目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范围为最高限价******.**元,最低标底价为******.**元。
(五)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放弃中标函,经招标单位讨论同意后,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由交易所发布中标人调整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普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上公布,项目工程量清单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中标后,经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应及时到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将视中标人单方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厚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蔡红旭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同志 联系电话:***********
九、发布时间:****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