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3、11号线FAS(含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消防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12
江苏/苏州 招标采购
苏州轨道交通3、11号线FAS(含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消防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州-2025-12-12 00:00:00
苏州轨道交通*、**号线***(含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消防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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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号线***(含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消防系统)

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轨道交通*、**号线***(含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消防系统)委外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本项目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标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负责*号线所有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维保,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负责*号线所有***系统、气灭系统设备维保。

****

**************

****年**日起,至*******日。负责**号线所有***系统、气灭系统设备维保,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负责**号线所有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集中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和消防电源监测系统设备维保。

****

本项目分为*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个标段,但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日*******日,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港口、商区、学校、医院、厂房以上任一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或防排烟系统或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等消防系统维保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人民币(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可增加提供用户证明加以佐证);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管理员*证,并具有近*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年)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港口、商区、学校、医院、厂房以上任一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或防排烟系统或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等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可增加提供用户证明加以佐证);

*、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有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时间:****年****日至****年****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轨道交通大厦**楼****室。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代理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轨道交通大厦**楼****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

*、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银行回单;

*)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完成信息注册截图。

*、每标段,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家(不含)时,将重新招标。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轨道交通大厦**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明确事项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供应商仅需信息录入一次。信息录入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投标人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苏州轨道交通*、*、*、*、**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参加苏州轨道交通*、**号线***(含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消防系统)委外维保项目**************、**标投标。

*、本项目共*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每标段按排名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如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最终排名均为第一名,则优先推荐其报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某一投标人在任一标段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位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顺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发布具体内容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九、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十、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轨道大厦**楼****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

邮箱:**********@******.***

十一、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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