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2-12 00:00:00
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第*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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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年**月**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安市新华中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三拓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金马北路*号东晟广场*栋****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第*标段监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余文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廖超(组长)、黄东林、尹飙、房景强、房阳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本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浙江新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致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管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因此同时公布中标人名称及中标金额如下: 中标人名称: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余文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