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殡仪馆****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宁国市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区**幢****号
成交金额:******元
四、评委名单:曹黎明、李先兰、孙后萍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殡仪馆、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渡口村、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国市殡仪馆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渡口村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楼****室
宁国市殡仪馆
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