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标】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2025-12-12
重庆 变更澄清
【自主招标】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2025-12-12 00:00:00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一)提问一:请问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参与投标吗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增加:*)投标人如是银行(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只接受银行(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发出授权后银行(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修改为: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合法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持有以下有效资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包含债券承销业务范围)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银行(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则提供银行(总公司)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银行(总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三)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修改为:

*)投标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年度主承销业务执业情况市场评价结果不低于*档或者投标人近三年(****年*****年)在中国证监会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须为***类及以上。

若投标人为银行(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则提供银行(总公司)的。

(四)招标文件全文中“盖单位法人章”修改为:“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全文中“法定代表人”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重庆市大渡口区新晟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义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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