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项目为泾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结合泾县现状与实际需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和技术要求,回顾总结“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完成情况,分析规划实施的成效经验及存在问题,评估泾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十五五”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做实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同时根据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等,高质量完成泾县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文华、汪加义、汤雪梅(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贺村东路、泾县财富鑫城**栋*******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贺村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栋*******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先生、王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