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ZBJ-20250731020433-544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12-12
黑龙江/大庆 中标结果
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ZBJ-20250731020433-544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大庆-2025-12-12 00:00:00
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杭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建街*号龙凤区数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综合管理楼***房间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厨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 ¥***,***.** ¥***,***.** 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比价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合同内容 《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采购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文件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比价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玖仟零柒元玖角捌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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