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拍卖合同公告
2025-12-12
安徽/淮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拍卖合同公告
安徽/淮北-2025-12-12 00:00:00


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出让合同

人: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让人安徽龙振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仲领振

单位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甲方于****年**月**日在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及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进行有偿出让。经过公开竞价,乙方成为受让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标的物为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

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数量

成交总价

清运

保证金

环保

保证金

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

废弃石料***.**

****.**

***

***

废渣土**.*

第三条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万元(大写:叁仟壹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元)的竞买报价购得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铁路相山隧道进口段山体土石料,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施工协议手续。

第四条拍卖成交后,乙方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个工作日内缴纳总成交价款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清运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及环保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乙方逾期未足额缴纳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本合同,并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另行处置标的物,乙方已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待清运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此次拍卖成交价款甲方只开具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乙方如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标的交付后及整个清运过程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运输路线道路损坏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运输,渣土运输公司应无不良运输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运输中全程车辆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乙方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场文明施工作业。

(*)、施工区域***%标准围挡。

(*)、裸露黄土***%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施工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建筑物拆除***%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第七条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现场筛分标的物,甲方有权终止清运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清退出场,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甲方按标的物现状出让。乙方已通过现场查勘等方式对标的物的位置、数量、质量、成分、清运难度、周边环境等所有现状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并予以认可。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关于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可利用性以及其他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数量与公告数量不符、土石料中含土率过高、清运难度超出预期等)要求调整成交价格、要求补偿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第九条因转让标的物处于施工方范围,考虑施工规划及安全措施,清运标的物时由乙方自行协调施工单位统一调配机械装车,装车费由乙方按市场价格向施工方支付,并严格遵守甲方要求安排清运计划。

第十条乙方自依法获得标的后,须于交付之日起**日 内将土石料清理完毕(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万元。如乙方逾期清运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标的物,且乙方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环保保证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此项约定并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主张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清运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作业过程中自行负责地方附着物的清运补偿及当地的协调工作。待清场后,如无需罚款,**个工作日内限期清运保证金原账户无息退回。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环保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甲方可根据情况指定)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直至整改合格。停工期间计入乙方的清运期限,甲方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乙方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同意的清运方案进行清运。

(一)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乙方成为受让人后,在装车或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乙方必须做好粉尘综合利用,对土石料运输的道路进行硬化,彻底解决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问题。依法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乙方清运完毕并经甲方最终书面验收合格,且所有保证金扣除/退还事宜结清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本合同中有关保密、争议解决、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除外。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约定施工协议内容施工,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土石料,否则已交的清运保证金***万元和环保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待清运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第十八条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或一方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未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拍卖文件》(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特别规定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其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拍卖文件》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监管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 乙方:(章)安徽龙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王庆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仲领振

****年**** ****年 ****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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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提交
    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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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心发布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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