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2-12 00:00:00
恭发改行审字〔****〕**号关于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杨溪屯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杨溪屯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恭移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移民村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移民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提高库区移民经济发展水平,同意建设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杨溪屯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三、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杨溪屯。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本项目主要对西岭镇杨溪村朝川屯现状土渠及道路进行建设,建设三面光渠道总长度*****,渠道宽度为*.***.**,高度为*.***.**;硬化道路总长****,宽*.**;新建路肩挡土墙长***,高**;同时,配套建设渠道及道路相关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临时工程费用*.**万元,独立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六、招标内容:无。招标方式不采用公开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朝川屯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恭发改行审字〔****〕**号)。(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不满****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吨,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文件要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杨溪屯排水沟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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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本项目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 | |||||||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