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陈各庄村130亩农用地出租
2025-12-12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陈各庄村130亩农用地出租
北京-2025-12-12 00:00:00
北京-2025-12-12 00:00:00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陈各庄村***亩农用地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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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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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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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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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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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陈各庄村***亩农用地出租 |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陈各庄村 | ||
| 土地用途: | 耕地 | ||
| 地块**: | |||
| 地块名称: | 地块编号: | ||
| 东至: | 毛官营地交界处 | 南至: | 马天路 |
| 西至: | 王官屯地交界处 | 北至: | 前王路 |
|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是 |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信息
| 权属类型: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陈各庄村经济合作社 | |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出让用途: | 农业种植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出租*年(出租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年每亩****元;租金一年一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出租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需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要求。 *、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上述租金为不含税费金额,如需出让方提供正式票据,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在纳税申报期内代缴。 *、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该农用地部分位于王各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应严格遵守《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有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围堤或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 *、该***亩农用地出租范围涉及四级林地,出租时应明确不能改变林地性质。如确需改变,请在改变前到区园林绿化局相关科室办理占用林地、伐移林木审批手续。 *、该出租土地****年现状地类为水浇地、果园、农村道路。分区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应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和耕地保护“五不得”“六严禁”“八不准”,应维持表土种植,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改变耕地地类,不得种植除粮、棉、油、糖、蔬菜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 经办人: | 电话: |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蔡军峰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