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绥中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项目—明水满族乡祝家沟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内容调整,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第一条“木质大门牌楼”暂估价*****元每座取消。 原定开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分,现变更为****年**月**日*:**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明水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明水满族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钰铭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