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紫云湖片区汽车产业基地及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澄清/变更公告
2025-12-1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肥西县紫云湖片区汽车产业基地及配套工程项目监理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2-12 00:00:00

肥西县紫云湖片区汽车产业基地及配套工程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肥西县紫云湖片区汽车产业基地及配套工程项目监理答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含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②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安徽省外地区(如山东、江苏等)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行政审批局”等(例举如下),请问,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答: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本处要求;②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本处要求。

*、资格审查业绩的证明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业绩证明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能否同样认可监理业务手册?即,建议本条修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

答:详细评审业绩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调整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

*、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监理合同的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工程名称不一致(因监理合同签订时间通常早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名称为暂定名,如“某地块”等情况),由合同甲方盖章出具证明(或说明)材料(用以证明为同一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由合同甲方盖章出具证明材料(用以证明为同一工程),予以认可。

*、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若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如某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变更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答:予以认可。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联系人:周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联系人:朱启杭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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