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12-12 00:00:00
(GF-****-****)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全称):河南建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板桥镇马冲村委八亩平安置房建设项目;
*. 工程地点:板桥镇马冲村 ;
*.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专用条件;
*. 通用条件;
*.附录,即:
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高世海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壹拾叁万零叁佰元整(¥******.**)。
包括:
*. 监理酬金:壹拾叁万零叁佰元整(¥******.**)。
*.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 订立时间:****年**月日。
*. 订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