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塔财采投处【2025】2号
2025-12-12
黑龙江/大兴安岭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塔财采投处【2025】2号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5-12-1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塔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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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二批营养餐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栾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被投诉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一)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智享华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虚假投标的责任。(二)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智享华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虚假投标的责任。(三)我公司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答复认为采购代表和评标专家无法甄别是否为虚假材料,直接认定质疑不成立,没有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中的事实进行查证与核实。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一)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二)(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塔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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