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12-12 00:00:00
南阳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南阳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南阳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中禹鑫【****】沙采*****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招标要求和内容 |
|
* |
*** |
南阳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
*年 |
****** |
否 |
****** |
/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库〔****〕***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根据闽财购[****]*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开标现场。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东山创业大厦**楼)购买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售价***元,邮寄另加**元,未购买或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层)。
*.以上如有变更,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进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东山创业大厦**楼
联系人:小张联系方法:***********
账户信息:
|
磋商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
|
银行账号:****************** |
|
特别提示 |
|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于****年**月**日下午**:**时前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