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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殡仪馆木质材料骨灰盒代销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殡仪馆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白马街道仁福社区
供应商(乙方): 江西省浩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香樟社区中大街**号时代广场*号楼*单元****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殡仪馆木质材料骨灰盒代销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 * |
木质骨灰盒 |
殡仪设备及用品 |
木质材料骨灰盒代销,******、***共计*款不同尺寸的木质骨灰盒。因实际数量不确定,且不同款式不同尺寸单价各不相同,故按*项申报。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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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款式编号 | 品名 | 材质学名 | 材质 | 款式 | 尺寸 | 中标单价 | | ** | 龙凤呈祥 | 摘亚木 | 刚果花梨 | 棺型 | ******** | *** | | ** | 万象送宝 | 邵氏紫檀 | 红花梨 | 方型 | ******** | *** | | *** | 九五至尊 | 姜饼木 | | 方型 | ******** | *** | | *** | 福禄子孙 | 橡胶木 | | 方型 | ******** | *** | | *** | 奇景 | 二翅豆 | 龙凤檀 | 方型 | ******** | *** | | *** | 富贵万代 | 小叶桢楠 | 金丝楠木 | 方型 | ******** | *** | | *** | 奇境 | 高密板 | | 方型 | ******** | *** | | *** | 福寿盒 | 高密板 | | 方型 | ******** | ** |
二、货物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包装及运输方式
(*)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包装要求: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雨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运输不慎所造成的损失和由此而产生的退换货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运输方式:送货上门。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与中标款式的材质工艺、尺寸大小、品名、材质学名、采购价格等相一致;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为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同时产品需附有质量“三包”卡和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彩色图片、技术性能说明及规格、参数,使用材料说明及检测报告,工艺制作流程说明等。 (*)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技术性能满足各项规格参数和安全性能的要求。每一件供货产品贴有商标、品名、规格型号及合格标识。商品符合运输及销售包装要求。 (*)木材应按技术规范处理(包括:防裂、防虫处理),不得采用边皮;除装饰附件外整盒应为原木,并单面无拼接;盒体表面应无虫蛀,无结疤;雕刻应表面光滑、形象清晰、无划痕,雕刻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雕刻后不应降低雕刻面使用强度,不应影响其使用性能;结构应采用木接,木质骨灰盒桦和桦眼结合处应严实、牢固,无崩茬、动桦、断桦等缺陷;在使用过程中装饰品和镶嵌品不应松动,附件应结合粘黏牢固,防止脱落老化;油漆:油漆应颜色均匀,漆质饱满,无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所用油漆必须是国家环保产品。 (*)如果乙方的产品滞销(连续*个月销售记录为零),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同尺寸同价位的该代销品种产品。
*.售后服务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非甲方人为发生货物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退、换货。 (*)在产品代销期间或在售出后出现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投诉的情况,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暂停代销该品种产品,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期为甲方验收产品后两年。
*.其他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销量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交货,则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收取每天的违约金,最多推迟**天,如超过**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导致采购人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由此支出的律师费、担保费、财产保全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代销地域范围等:乙方不得把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甲方为乙方在宁乡市地区的唯一代销商,如发现除乙方在宁乡市地区销售或乙方把中标项目转包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乙方承担。 (*)若甲方因客户订单有特殊要求,需要特殊尺寸的产品,乙方应积极响应,按要求制作好特殊尺寸的产品,并在指定日期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须保障甲方顾客(第三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等任何一项侵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以防范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完善)。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内免费维护、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结算时按各乙方不同款式产品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实际销售数量×中标单价。
*.付款方式:
收款账户: 江西靖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首支行(江西省浩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按招标文件要求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甲方根据销量数量报送代销采购计划给乙方,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是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方式:乙方将产品存放在甲方仓库,在收货时甲方可现场抽样验收每批产品,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产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乙方承担退换货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此对甲方及甲方顾客(第三方)的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运输、搬运(含日常管理中的搬运)、库存管理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技术性能满足各项规格参数和安全性能的要求。每一件供货产品贴有商标、品名、规格型号及合格标识。商品符合运输及销售包装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
(*)履约验收标准: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以下条件:(*)质量“三包”卡;(*)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乙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若货物验收时有关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甲方有权对全部代销产品随机抽样检测,检测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乙方产品如经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更换相应的产品或有权取消乙方销售资格并解除本合同。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退换货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九、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实质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方应按合同年度预算总价款**%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标段代销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销期限内乙方在甲方销售总额达到***万时,即使代销期限未届满,本合同亦终止履行。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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