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2-12 00:00:00
宜宾市翠屏区文化馆翠屏区文化馆新馆房屋租赁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文化馆
项目名称:翠屏区文化馆新馆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翠屏区文化馆房屋租赁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多次调研、论证,宜宾市翠屏区文化馆所租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房屋性质要求:所租场地必须为权属清晰的商业用途房屋现楼,保证在成交后交付时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区位要求:宜位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符合安全和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应符合当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布局合理。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所租场地应位于翠屏区岷江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干道旁,交通便利。 安全等级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批准发布的《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号)。 面积楼层要求:此次采购包含文化馆大厅及后台办公室、档案资料存放区域等,所租场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集中连片。 配套设施要求: 一、小汽车停车位不少于***个。 二、场地须有拽引电梯(含符合要求的消防电梯)、无障碍设施等。 三、水、电可实现单独计量,用电负荷不低于*****; 四、场地须具备中央空调安装条件。 五、场地须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六、场地需清水租赁。 租金限额标准:不高于**元/月/㎡。 跟踪服务要求:承租面积范围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因正常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害,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修缮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对楼房及其附着设施需每年检查、修缮至少一次,采购人应给予积极协助。因采购人管理不善造成场地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赔偿损失。 通过实地对岷江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调研、摸排,只有位于翠屏区岷江新区的中央公园符合上述要求,宜宾翠远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业主委托的运营公司,故选定宜宾翠远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宜宾翠远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高发路*号附*号**楼****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罗凯月
联系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珠玉街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高发路*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文化馆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