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5-12-12 00:00:00
| 项目名称 | 三溪科创城一期路网接驳工程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珠海正方城市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批准机构 | 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项目概况 | 一、现将三溪科创城一期路网接驳工程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对外公开竞价。本项目为对工程所涉及的砂石土余渣的运输、存储和处理。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粤思远评字第**********号、国策评报字[****]**第*****号)所载,本项目土石方余渣合计为****.** *³,其中土方为****.***³,石方为**.***³。评估均价为*****.**元,其中评估单位一评估价*****.**元、评估单位二评估价*****.**元(石方平均评估单价:**.**元/*³,土方平均评估单价:*.**元/*³)。该砂石土余渣总量仅为暂定总量,本工程砂石土总量最终以委托方、竞得人双方现场确认实际开挖的总量为准。 本项目竞价中标后,中标价为合同暂定总价,竞得人应按规定期限将合同暂定总价款***%上缴至区财政。如合同结算价与合同暂定总价不一致,多退少补。合同结算价大于合同暂定总价的,竞得人应于完成砂石土余处置且经委托方书面确认后**个日历天内将差额部分支付至区财政局指定收款账户;如合同结算价小于合同暂定总价的,由区财政局无息退还差额部分,具体按照区财政局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办理。((合同结算价=石方量***.**元/*³*成交价费率+土方量**.**元/*³*成交价费率)(成交价费率=成交价格/交易底价))如最终合同结算价与合同暂定总价不一致,根据实际开挖工程量结算,多退少补。 二、竞价规则:本项目采用交易底价(两家评估公司的评估金额平均价)向上竞价模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现场查勘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城,包括规划一路(新建)、华宇路(新建)、华威路(改建),*条路距离约*公里,根据开工审批条件按不同施工节点开工,项目总工期***天(以项目实际施工工期为准)。联系电话:***********;联系人:盘达华。查勘时间在公告期内以项目联系人安排为准。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成交价格的**%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履行合同完毕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具体进场清运砂石土余渣的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竞得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竞得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王珂,联系电话:***********。 *、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方名称须一致)。 **、竞买方严格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砂砾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告》(珠市政林业[****]***号)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派专人洗车、清理污染路面。自行负责余渣的堆放、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和相关审批工作等,并承担一切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及相关费用。 **、本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仅负责原状砂石土开挖,不负责对土方、砾砂、石方进行区分和装车,因本工程土体土质复杂多样,且分布较分散,施工现场无分类、临时堆放条件,所有砂石土均打包处理,在无法做进一步筛分时,需由委托方及监理见证下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效存续的法人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无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杨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 备注 | |||
| *、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公示*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下载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