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2-11 00:00:00
绍兴市上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虞国资委【****】**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浙同采招****(***)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存放金额(万元) | 期限 | 拟定银行 |
标的一 | ****万元 | 存放期限一年。 | *家 |
标的二 | ****万元 | *家 | |
标的三 | ****万元 | *家 | |
标的四 | ****万元 | *家 | |
标的五 | ****万元 | *家 | |
标的六 | ****万元 | *家 | |
标的七 | ****万元 | *家 |
注:*、每家银行可以授权其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作为参与主体参加投标,共确定七家中标单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点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融资业务合作;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纸质报名资料须同步送至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区五洲大厦***)。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地点: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区五洲大厦*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区五洲大厦*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超 联系电话:***********
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