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2025-12-11 00:00:00
四会市罗源镇圩镇河道治理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会市罗源镇圩镇河道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页主要商务要求的付款方式
“*期:支付比例**%,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出具开工令,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期: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拨付,工程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含预付款)时暂停拨付工程款
*期:支付比例**%,待工程竣(交)工结算经双方确认后送四会市投资审核中心进行评审,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也可以提交额度为结算价*%的银行保函或提交保额为结算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保险单)替代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选择提交银行保函或工程质量保险,工程款应付至结算价的***%) 注:*)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已按要求维修)。如施工单位能提供结算价*%的其他形式保修承诺,如现金、银行保函、保险等,则支付工程款至***%; *)支付时间为发包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资金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本项目按照上级部门及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办理工程款支付,具体根据资金到位情况而定,审批期间承包人不能以工程款未支付为由停止或拖延施工,如承包人停止或拖延施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不支付利息。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变更为
“*期:支付比例**%,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出具开工令,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期: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拨付,工程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含预付款)时暂停拨付工程款
*期:支付比例**%,待工程竣(交)工结算经双方确认后送四会市投资审核中心进行评审,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也可以提交额度为结算价*%的银行保函或提交保额为结算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保险单)替代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选择提交银行保函或工程质量保险,工程款应付至结算价的***%) 注:*)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已按要求维修)。如施工单位能提供结算价*%的其他形式保修承诺,如现金、银行保函、保险等,则支付工程款至***%; *)支付时间为发包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资金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本项目按照上级部门及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办理工程款支付,具体根据资金到位情况而定,审批期间承包人不能以工程款未支付为由停止或拖延施工,如承包人停止或拖延施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不支付利息。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会市罗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会市罗源镇直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号敏捷广场一期第*座***室之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广东端诚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