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纱帽街道河湖巡护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1
湖北/武汉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纱帽街道河湖巡护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武汉-2025-12-11 00:00:00
湖北/武汉-2025-12-11 00:00: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关于对****年纱帽街道河湖巡护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纱帽街道河湖巡护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道办事处;*.湖北华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 ***号;*.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立业路**号金鑫大厦*单元*层*室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湖北华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投诉人在收到质疑回复函后,于****年**月**日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该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用户需求不明确、不完整,导致供应商报价依据不足无法合理响应需求及针对性报价。*、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审部分评分标准未量化、缺乏明确打分依据,评分标准存在主观性、模糊性,违背了评审因素的指标必需量化的规定、违背了独立评审的原则。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