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02号
2025-12-11
江苏/苏州 质疑投诉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02号
江苏/苏州-202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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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行政处罚公告〔****〕**号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行政处罚公告〔****〕**号
【发稿时间: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苏州建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苏州建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彬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鑫康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关于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的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湖西警务中心项目人防平战转换物资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况反映,本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苏州建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苏州建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苏园财罚决〔****〕**号)。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苏州建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仟玖佰捌拾壹元整(¥****.**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