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27号)
2025-12-11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27号)
河北/石家庄-2025-12-11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北方学院****年安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兄弟团国际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北方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旭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号鼎明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年安保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旭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月**日兄弟团国际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北方学院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北方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兄弟团国际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河北旭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报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性,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投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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