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硬件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5-12-11
山东/烟台 中标结果
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硬件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山东/烟台-2025-12-11 00:00:00

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硬件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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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硬件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海阳市
建设规模: 海阳市中医药慢病医防融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硬件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忠华 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忠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钰莹 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第*开标室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评委*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北京华医共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北京奕博荣康商贸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成都市天恒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北京华医共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供应商********或****质量体系认定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规定则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招标人有明确标准要求的,按招标人标准要求执行;按《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及《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内容执行,数据接口必须符合建设规范内容全量提供给招标人调取使用。 软件: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实施完成并申请验收。 设备: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毕。
北京奕博荣康商贸有限公司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规定则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招标人有明确标准要求的,按招标人标准要求执行。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及《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内容执行,数据接口必须符合建设规范内容全量提供给招标人调取使用。 软件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成并申请验收,设备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毕
成都市天恒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规定则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招标人有明确标准要求的,按招标人标准要求执行。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及《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内容执行,数据接口必须符合建设规范内容全量提供给招标人调取使用。 软件:合同签订后 *** 工作日内实施完成并申请验收。设备: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北京华医共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伊川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暨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医防融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平 台一期采购项目
* 林州市紧密型医共体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北京奕博荣康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恒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北京华医共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奕博荣康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恒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北京华医共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奕博荣康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恒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示时间: ****年**月**日 **:**:** * ****年**月**日 **:**:**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评标报告(中医药二次)*无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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