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2-11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年水雨情站网维修养护项目****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磐安县水雨情站网维修养护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年磐安县水雨情站网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负责磐安县内**套水文遥测设备的维修养护,维持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其中有水文站*座,基本站*座、专用站**座,**套设备按监测要素分有单雨量监测设备**套,单水位监测设备*套,雨量+水位监测设备**套,雨量+墒情监测*套,流量监测*套,流量+水位监测*套,蒸发监测*套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每年进行次综合考核,考核结合日常运维情况和现场抽查情况,抽查站点不少于**%。需保证水文数据准确率和台账资料完整;中标方按要求负责巡查采购方所属的安文(台口)、玉山*座水文站、*座国家基本站、**座专用站,共**套设备,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及应急抢修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和平台信息填报。按《河道流量测验规范》和《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等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流量监测及水雨情报汛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维护人员配备安全作业必需的防护用品和保险,确保安全生产;维护过程中的车辆及人身的安全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类安全防护和保证措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相关的安全事故和治安纠纷事件,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概不负责;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 联系人 | 赵宣承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