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SUV服务车租赁申请采购公告
2025-12-11
新疆/和田 招标采购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SUV服务车租赁申请采购公告
新疆/和田-2025-12-11 00:00:00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服务车租赁申请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询价函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分公司为服务车租赁进行询价。

一、概况:

*、租赁单位名称: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编号:**********

*、租赁单位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田市,使用场景包含高海拔地区。

*、询价范围:排量*.**四驱新能源***一辆,计划租赁时长**个月(不足**个月以实际租赁时长计算)。车辆保险应具备车损险、三者险不低于***万、意外险。

*、履约期限:服务车进场之日至服务车退场之日

*、控制价:总价*****元人民币

二、响应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响应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

*、响应单位营业执照须具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可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送达时间:**********:**(北京时间)

四、送达地点: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五、投递要求:按照附件格式及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于**********:**(北京时间)前将上述资料递交,延期送达将视为无效报价;所有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金额。拟参与响应单位需缴纳平台使用费*** 元/家/次。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预计租赁时间为**个月,不足**个月的以实际租赁时长结算,不足月的部分,由月单价除以**计算单天价格进行结算。

以每月**日为截止日,双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以每月确认的结算单金额为准,于每月**日之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赁费挂账后,每月按一定比例进行支付,每月所支付的金额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剩余租金根据公司资金状况给予支付。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支付方式。备注:当月挂账,次月支付,本月挂账不予支付。

七、评选条件

响应单位需将本次拟出租车辆信息在报价单中明确,车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年限、公里数、品牌型号等。以各响应单位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为拟成交单位。

八、联系方式

人: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塔河路***号

人:谢肖峰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