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常规检验及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万励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号港务大厦**楼******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 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 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 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常规检验及治疗设备 | 珠海丰炎、珠海丰炎、中科中佳、中科中佳、杭州君安、深圳麦科田 | ******、******、********、*********、*********、***** | *批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沁春、叶建鸿、夏胜海、林丽颖、陈荣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万以下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 。***~***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为*.*%。***~****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为*.*%。【以上述标准按照差额累积法计算后,再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的下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不含)****万元(含)的下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上的下浮**%,最低****元执行。】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 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中标人万励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号
联系方式:倪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号华雄大厦*号楼**层
联系方式:林红、李杰、*************、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红、李杰
电 话:*************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