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11 00:00:00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文化宣传墙制作及办公场所室内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结果公告
来源: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 发布日期:********** 点击查看原文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文化宣传墙制作及办公场所室内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询比方式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文化宣传墙制作及办公场所室内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项目编号:**招采〔****〕***号。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预算金额:******.**元(其中办公场所室内改造设计部分预算金额为*****.**元,施工部分预算金额为******.**元;文化宣传墙制作设计部分预算金额为*****.**元,施工部分预算金额为*****.**元)。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方式:邀请询比采购。
六、采购内容:
设计施工服务,包括文化宣传墙制作及办公场所室内改造工程等。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以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三)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要求)。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响应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方为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邀请供应商名称:广州珠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佳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月亮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顿奇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成交价:******.**元。
十、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月亮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