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6-30 00:00:00
砀山县****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措施
砀山县****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措施
为做好我县****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渔函〔****〕***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实施。
一、放流水域
砀山县黄河鲤保护区水域。放流地点选择在林屯水库翻水坝*果园场砀丰桥段。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在经营性增养殖水域开展增殖放流。
二、放流时间
选择*月下旬**月上旬。
三、放流数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意见安排,我县承担增殖放流苗种任务总数**万尾(其中标准广布物种**万尾、大规格广布物种**万尾)。
四、放流品种
鲢、鳙、草鱼。苗种应须是当年的子一代。放流物种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严禁投放克氏原螯虾、巴西彩龟、斑点叉尾、加州鲈、镜鲤、湘云鲫、彭泽鲫、锦鲤、台湾泥鳅等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转基因种,不放流鲤、鲫鱼。
五、放流规格
标准广布物种规格≥*厘米、大规格广布物种规格≥**厘米。
六、苗种选择
放流苗种须经过检验机构进行药残检测,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苗种优质、安全。经济物种的苗种供应单位应优先从农业农村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库”(*****://****.*****.****.**/********/**********/********)与放流水域所属流域水系一致的单位中选取。
七、采购形式
通过询价等招标方式,选择信誉良好的苗种生产单位,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供苗时间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放流苗种质量。要求供苗单位必须持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优先),本年度增殖放流苗种检验、检测报告。
八、投放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用滑道投放的方法进行投放,降低放流苗种的应激反应和外界不利影响。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放流方式,以提高放流苗种的成活率。
九、资金来源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皖财农〔****〕****号,提前下达资金*万元;皖财农〔****〕***号,下达资金*万元,合计**万元。
十、保障措施
*.放流小组:成立****年砀山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增殖放流活动的协调、采购、质量、数量、成活率及验收等环节的监管。
*.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以及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做好增殖放流活动的宣传报道。
*.资金管理:中央财政放流资金主要补助增殖放流苗种支出,包括购买苗种费用、公证公示费用等,其中购买苗种费用不少于上级下达资金的**%。
*.公证公示:向砀山县公证处申请对****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全程公证,进行证据保全。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财务股、法规股室全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张贴布告、上网公示等方式,对放流区域、时间、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后续管理。加强渔政执法,依法打击偷捕放流苗种行为,切实保障放流效果。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