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2-11 00:00:00
某部车辆加装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一、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相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部泰安****/****运输车安装智能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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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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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运输车安装智能安全驾驶辅助系统 |
需要实现的功能:车辆行驶过程中,自动检测司机闭眼、打哈欠、姿态异常、抽烟、打电话等异常的状态;车辆前向利用雷达和高清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测前方车辆、行人和车道,当系统感知潜在碰撞危险时,能够提供预警;车辆行驶过程中,通过车外高清摄像头生成鸟瞰图,彻底消除视觉盲区,还可切换任意方向的单视图;可准确判断障碍物和捕捉目标的位置与距离,车辆左右两侧盲区范围内对行人碰撞或车辆变道提供预警;在车顶安装摄像头对车载货物进行拍摄并在车内显示器上实时显示货物状态;系统实时监测各轮胎压力值,回传至驾驶室,驾驶员可以知道车辆各轮胎当前压力;系统实时检测发动机温度,当温度异常时系统自动预警。 |
共**台车辆安装智能安全驾驶辅助系统 使用设备、设计方案等需满足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
***万元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为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需求论证充分、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现就本部采购意向进行公开,欢迎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依据需求概况,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公示内容的合理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须***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部(邮箱:**********@***.***),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不得有意排除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做书面回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