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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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沥青路面服务项目(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受采购人委托,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沥青路面服务项目(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进行公开招标,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沥青路面服务项目(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项)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 | 沥青混合料摊铺服务 | * | 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摊铺提供所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 |
二 | 设备租赁服务 | * | 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沥青设备租赁所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 |
三 | 沥青混合料试验检测服务 | * | 为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试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提供所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 **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子包一: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包含施工劳务;
子包二:无;
子包三: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或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注:不得同时参与同项目(象山县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及延伸段公路工程)的监理检测及交竣工检测的服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系统使用费***元,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象山分平台(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
六、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分别为:
子包一金额:人民币*****元;子包二金额:人民币****元;子包三金额:人民币****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路锋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号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号(东区)*****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琴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