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更新
第2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3
安徽/合肥 质疑投诉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更新
第2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12-03 00:00:00
安徽/合肥-2025-12-03 00:00:0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更新
第*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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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更新第*包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绿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兆丰一街**号
被投诉人*:安徽省林业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号
被投诉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凌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工业园银山路东、漓江路南安全科技产业园**号楼*层*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类型,可不同型号”为不合理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未公示中标产品的品牌和规格型号。*.招标文件中“轻泡沫灭火装置”技术参数为我公司专利产品技术参数。轻泡沫灭火装置属于须按照“泡沫枪”标准进行检测的产品,中标人提供了没有泡沫枪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标人仿造我公司产品,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标人提供了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进行虚假应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徽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