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质疑答复公开
2025-12-11
黑龙江/哈尔滨 变更澄清
哈尔滨市财政局质疑答复公开
黑龙江/哈尔滨-2025-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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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质疑答复公开
作者:发布时间:********** **:**:**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号)
哈尔滨鼎鼎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对我中心组织的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丰源街、电车街物业及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提交的《质疑函》,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你公司提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哈尔滨恩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按项目采购需求用工人数、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法定社保缴纳标准计算的最低人力成本,该报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判定投标无效。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质疑办理期间,原评标委员会通过查阅电子档案,合法合规性审查的方式对质疑事项进行了核实。
针对质疑事项,经复查,哈尔滨恩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了投标承诺书。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的独立评审,未发现中标供应商违背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原评标委员会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王佳丽 联系电话:*************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