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调整公告
2025-12-11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调整公告
广东/广州-2025-12-11 00:00:0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调整公告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确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号)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费率的**%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以下,费率*.*%******万元,费率*.*%********万元,费率*.**%。(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注:(*)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确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增购航海类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自编******************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话:****************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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