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12-05 00:00:00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竞价]溪湖区河西早市摊位经营权交易公告[]
溪湖区河西早市摊位经营权转让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转让本溪市溪湖区河西早市摊位经营权,租期三年,转让底价:******元/年;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展示及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 **月**日**时。意向受让方须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到本公司办理网上注册及报名登记手续。报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楼 咨询电话:************ 详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润溪产权网站***.******.***”查阅
注: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对外承担民事及其他责任的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场经营管理”相关项(以营业执照为准)。
本溪市润溪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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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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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河西早市摊位经营权 |
转让底价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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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马玥锋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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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明山沟**号楼侧***** |
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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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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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所 有制 |
☑ 国资 □ 非国资 £混合 |
信息披露期限 (工作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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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是否存在司法查封、设置他项权利 等影响交易的情形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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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 单位 |
本溪市溪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核准(备案) 文件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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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原承租人是否放弃 优先受让权(购买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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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方式 |
场内行权 |
是否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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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的选择方式 |
□电子竞价 ☑网络竞价 □拍卖 □综合评议 □招投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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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非原承租人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承租人征询环节,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受让(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购买)权,则双方继续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非原承租人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承租人征询环节,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受让(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受让(购买)权,则多方继续报价,直至产生最高报价,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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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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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单位名称 |
辽宁溪旺物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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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玥锋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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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明山沟**号楼侧***** |
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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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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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及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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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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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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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国有事业单位,社团等 □ 国有参股企业 □ 外资 □ 集体 □ 民营 □ 其他 |
监管机构(部门) |
□ 国务院国资委 □ 中央其他部委 □ 省级国资委 □ 省级其他部门 □ 市级国资委 □ 市级其他部门 □ 区级国资办 ☑ 区级其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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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出资单位 |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资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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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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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
党组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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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决策机构 |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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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决策文件 |
溪住建组发【****】*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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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买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对外承担民事及其他责任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场经营管理”相关项,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内设机构及员工齐备。外省市企业参与报名的,须在本溪市设有分公司,利于及时沟通、解决相关问题。(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经济纠纷、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竞买方须提供****年至****年财务报表;“天眼查”手机***“法律诉讼”项中作为被告承担责任的情况截图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的记录截图等有关材料)。为保障市场正常运行,需每年缴纳经营保证金*万元。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意向竞买方须提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须具有两年以上露天市场实际管理经验且注册资本***万元以上(以****年*月**日为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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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对于该标的****年投入的市场提档改造资金约***.*****万元,竞得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并同时支付首年租金(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的自动丧失竞得方资格)。缴纳的改造资金在合同到期并经对市场设施验收合格后无利息返还。 *.该市场位置临近溪湖西路、火连寨河,为保证早市周边及邻近河道卫生环境,需缴纳卫生清理费用*.*万元/年,主要包含垃圾清运及下市后的一次性清扫,单独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缴纳。另外,为保障河道环境卫生,承包经营期间,将通过扣除保证金等方式,对乙方履行保持河道环境卫生等相关责任进行约束。 *.意向竞买方须提供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商品追溯、诚信经营、摊位规划、经营秩序、卫生保洁、停车引导、从业人员管理、硬件设施投入、设施维护及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挂靠;竞买成功后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对外转让。 *.最终受让方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免费为市民及业户提供便民服务台、休息区、灭火器、垃圾桶等基础设施。 *.合同存续期间,竞得方(乙方)对市场的固定资产投入,待合同到期后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有资产需在不破坏市场基本功能和不影响市场运行的前提下自行拆除(*日内),期间产生的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进行赔偿。 *.受让方不得损害市场内业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规划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露天市场被取缔或不能继续经营,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自行退出,甲方无需对乙方及经营业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市场移交手续。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剩余承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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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河西天桥早市承包经营合同书》。受让方于上述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总成交价款一次性(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汇入本溪润溪产权指定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本溪润溪产权收到上述交易价款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另行将上述交易价款(除交易服务费)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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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潜在的风险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河西天桥早市承包经营合同书》、拒付转让价款、拒付服务费用、放弃受让、拒绝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本溪润溪产权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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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比例 |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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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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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款账户 |
户名:本溪市润溪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号:**** **** **** **** *** 大额行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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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本溪润溪产权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本溪润溪产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交纳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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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保证金可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直接汇入本溪润溪产权指定账户,本溪润溪产权将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河西天桥早市承包经营合同书》的;(*)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本溪润溪产权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本溪润溪产权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河西天桥早市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照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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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周期不少于*个工作日,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计算不超过**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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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联络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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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 |
****年**月**日**时(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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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本溪市润溪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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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标的详情请见下列转让方提供资料: *.辽汇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河西天桥早市承包经营合同书》; *.《关于溪湖区天桥早市摊位经营权公开转让项目相关事宜及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说明》; 特别提示:其他未尽事宜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披露期内前往本溪润溪产权查阅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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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溪润溪产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溪润溪产权通过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溪润溪产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竞买)该项目及受让(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溪润溪产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如对本溪润溪产权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转让方和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注释:本信息披露事项条款中出现的“意向竞买方”即为“意向受让方”;
“竞得者”“竞得方”即为“受让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