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12-11 00:00: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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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为了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以满足科研和行业发展的需求。我院需要购买一台全自动生化仪分析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份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利润表月报表*份; *.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
*.(*)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 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关备案凭证)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第三开标室(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徐州迈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依法处理。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丰县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丰县
联系人:秦念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迈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青年路*******号
联系人:刘戗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戗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