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12-11 00:00:00
世界自然遗产地茶经济生态产业示范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世界自然遗产地茶经济生态产业示范项目 补充通知一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取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 二、所有投标人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元)元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其他
三、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第十点中的六、投标人若中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条规定的,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投标人在*日内无条件地向招标人付清人民币¥******.**元(壹拾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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