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344号)
2025-12-11
广东/深圳 质疑投诉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344号)
广东/深圳-2025-12-11 00:00:00
广东/深圳-2025-12-11 00:00:00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号)
一、当事人:广东相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四村工业区富临路*号*栋
法定代表人:陈*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基本情况
广东相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汇公司)参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深圳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实验类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相汇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份检测报告。经核查,上述**份检测报告均为虚假资料。
综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相汇公司已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将相汇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相汇公司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元。
深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