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12-11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嘉兴风电浙能嘉兴*号海上风电场运维船靠泊码头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船舶靠泊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能嘉兴*号海上风电场运维船靠泊码头服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至****.*.**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能嘉兴*号海上风电场运维船靠泊码头服务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艘运维交通船的靠泊工作,每艘交通船平均每月出海*次,每次靠泊时间约为**分钟,涉及船只停靠、人员上下船、物资装卸等操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嘉兴*号运维船现停靠的 *** 码头服务合同将于 **** 年 ** 月 ** 日到期。工程海务部推进的替代码头目前仍处于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安装阶段,暂不具备投用条件,无法在 *** 码头合同到期前完成衔接;经工程海务部对对杭州湾嘉兴沿岸码头的摸排及实地调研踏勘,该区域具备合作意向的候选码头仅有 ***码头和替代码头,其中***码头地理位置优越,靠泊条件良好,且已长期服务于浙能嘉兴*号海上风电场运维交通船,具备成熟的作业保障能力。为保障过渡期间风电场运维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拟继续由 浙江独山港海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码头靠泊服务。上述情况满足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独山港海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独山港区海港路与海涛路交叉口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陆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