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5-12-11 00:00:00
关于《邹平市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和普查评估服务》选取中介服务的公告
一、服务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山东省住建厅《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和滨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滨建设函〔****〕**号)工作要求,开展邹平市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全面对接相关部门,完整收集地方志、专项规划、历史影像、工业遗存等资料,形成规范资料档案。*、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邹平市老城区、老街区开展全面调查,形成一系列调查成果;*、对老城区老街区调查系统的使用给予全面技术支持。*、法律法规、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调查成果包括:
*、名单成果
按照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有关要求完成各类潜在对象信息填报,明确范围、面积、主体年代、价值特色等核心信息。
*、图像及位置点成果
分类归档登记调查对象的现场影像、位置分布,精准呈现空间位置、保护范围,实现边界清晰、坐标准确,支持空间信息矢量化处理。
*、数据成果
汇总基础数据并按要求完成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管理系统”中“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模块的全量信息录入,确保数据无误。
*、总结报告
严格按照按照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有关要求编制专项调查报告,涵盖工作组织、重点调查范围、潜在对象名单、特色保护要素清单及工作建议,内容全面符合要求。
二、服务要求:(*)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全过程需要派遣常驻人员开展工作。(*)中选单位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如需要答疑时,中选单位应及时响应,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及时增派人员,做到快速反应,积极服务并提供配合;(*)调查成果应符合省市有关文件工作要求。
三、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能力。
*、服务单位需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并为国家注册规划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