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5-12-11 00:00:00
| 公告名称 | 发布时间 |
*********年江北会展中心等四处广告设置权挂牌出让
| 交易信息(成交) | |||
|---|---|---|---|
| 标的名称: | *********年江北会展中心等四处广告设置权挂牌出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 [****] ***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成交时间: | ****/**/* **:**:** | ||
| 成交人: | 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 万元 |
| 交易条件说明 |
|---|
*********年江北会展中心等四处广告设置权挂牌出让项目竞价交易特别约定 依据《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惠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公开招标出让惠州市江北会展中心、白云前高速出入口、机场大道*字路口、花边岭广场中心绿地*处点位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设置期为*年。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完成上述*处点位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今年**月,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中标的上述*处点位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将到期,经市政府同意,由我局采取挂牌竞价方式组织新一轮公开出让工作。为维护广告设施整体形象和安全运营,参与本项目竞价交易的竞买人,须满足本特别约定: 一、交易标的内容 此次产权交易标的为惠州市江北会展中心、白云前高速出入口、机场大道*字路口、花边岭广场中心绿地大型户外等*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广告设置权,现有设施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上述*处点位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是以惠州“山水人文与科技产业相融”的城市特色为理念,提取“惠州鹅城、山水融城、产业兴城”等城市文化元素进行设计,以内嵌***大屏为主要呈现形式对外发布商业性和公益性的大型雕塑广告。均为落地式造型户外广告,结构使用不锈钢锻造工艺,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内嵌***屏幕共有*面,像素点间距为****,广告屏幕面积共***.**平方米(详见交易文件附件《惠州市区*处点位广告设施建设情况》)。买受人须承担公益广告发布义务,其中公益性公告发布不少于屏幕播放时间的**%,并服从公益广告的发布计划安排。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自主运维管理,自负盈亏。 二、交易价格 此次交易以第三方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起拍价格计算依据。上述*处点位*年设置权按评估起拍价格计算,出让底价为**.**万元,在竞拍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千元。 在同等价格上,原经营单位有优先获得权。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权,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个增价幅度( 最先响应底价除外)。若原经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与应价,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获得权。 本次广告设置权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须另行向上述*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原业主(惠州市城投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设施折旧后净值,共计****.**万元,否则视为拒绝办理成交手续,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广告相关经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二)竞买人已缴交竞买保证金*.*万; (三)竞买人三年内(****年**月*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允许竞买人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的审查由委托方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事后审查。成交候选人必须在网上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信用证明、竞买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印章)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成交候选人*个工作日内携资格审查确认书和相关文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设置年限 本项目广告设置权年限为*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依法办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五、服务及响应要求 *、播放时间:电子屏刊播的时间段为每天*:**至**:**。依据相关规定,电子屏刊播的公益广告时长≥总播放量的**%,固定广告牌刊播公益广告时长或版面≥总播放量的**% (或版面面积)。在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应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播放。如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播放的,将按单块广告牌三年合同总价的*%进行罚款/次。 *、设置要求:户外电子显示屏具有亮度高、可动态变化等特点,为避免对空间环境的影响,亮度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设施必须具备显示亮度可调节功能,可根据环境要求实时调整显示亮度,以免造成光污染。 *、技术要求:户外广告材料的软件、硬件、外观、安全、节能等技术指标需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显示屏通用规范》(**/*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定期检查广告设施的使用情况,对出现黑屏、模糊、破损、残旧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同时做好电子显示屏的安全运营,落实专人管理,不得连接互联网,安装视频监控做好设施的日常监管。 六、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万元。 (二)意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广告设施的现状、出让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和运营风险。 (三)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买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逾期或拒绝签订设置权出让交易成交合同的; *.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本次广告设置权出让价交易,由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买受人签订交易合同,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以交易价一次性支付设置费。 八、主要合同条款及履约保证金 (一)*处现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为惠城中心区重要城市节点的标志性建(构)筑物,买受人不得自行拆除,也不得改变其结构及整体外观。 (二)在经营期内,若因政府规划或用地调整、征拆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施和点位不能继续运营使用的情况,竞买人应积极配合拆除等相关工作。后续事宜与委托人协商后,再作安排。 (三)三年经营期满后,若启动新的公开招标活动,新的中标人(或买受人)要对*处广告设施按折旧后的净值进行收购,购置费支付给设施持有人,净值由招标人(或委托人)选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四)买受人需认真本项目合同条款,买受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广告设置权,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签订正式合同时,买受人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用保函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年期设置费总额的**%计算。买受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委托方给予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相关手续。 (六)买受人不得转租,如违约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为准。 九、竞买人注意事项 本项目交易起拍价评估服务由委托人按照相关采购规定,委托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了《产评估报告》(惠正资评报字[****]第*******号),*处广告点位*年设置权评估值为**.**万元。 (一)广告*年设置权竞价,在同等价格上,原经营单位优先获得。 (二)标的资产踏勘,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单位名称),联系人:罗先生,电话:************(正常工作日接听:*:*****:**,**:*****:**)。竞价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广告设施建设范围、面积等有关配套设施并确认第三方评估价格,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日,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信用证明、竞买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印章),资格审查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明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惠州市区*处大型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点位设置权项目承包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年期设置费总额的**%)。委托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通知买受人领取租赁合同原件,买受人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承包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四)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号***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五)竞买人报名后缴交保证金参与竞价。 (六)竞价人需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号)的规定。 (七)项目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按《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号)或本约定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合同、广告设施情况、评估报告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十一、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号***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