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处罚公告]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2025-12-11
湖北/荆门 质疑投诉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荆门-2025-12-11 00:00:00
湖北/荆门-2025-12-11 00:00:00
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钟祥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年*月“钟祥市****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次)”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荆门市安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磊森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利翀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捷亨贸易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该项目已于****年**月实施完毕,未造成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四、处理结果
(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叁万肆仟零伍元整(小写(*****.**);
(二)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日期
****年**月**日
执法机关:钟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