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平台及数据能力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11
湖北/随州 中标结果
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平台及数据能力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随州-2025-12-11 00:00:00

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平台及数据能力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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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项目(移动警务平台及数据能力平台)于****年**月**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随州市二号开标室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 依据行政监管部门意见/省中心快速纠正办法,于****年**月**日完成复评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随州聚鑫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随州市鑫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 ********.**
质量(如有)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和采购合同的约定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和采购合同的约定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和采购合同的约定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周水琴 朱聪 丁当
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聚鑫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岗路*号(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刘健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徐毓威、张浪、朱越
电话(传真):***********
*.行政监督部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 ** 号
联系人:黄军、倪明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原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行为的通知”执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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