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12-11 00:00:00
合 同 协 议 书
平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平舆县****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接受平舆县宏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平舆县****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施工标段由*/+/至*/+/,长约/ *,公路等级为/,设计速度为/,/路面。工程范围包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公里、**条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公里的图纸包含内容。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捌万伍仟肆佰玖拾壹元零柒分(¥*******.**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葛小巧。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平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平舆县宏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廉 政 合 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平舆县****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平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单位平舆县宏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平舆县****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标段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承包人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国家验收后止。
*.本合同作为平舆县****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平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平舆县宏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