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2-11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大学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无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电子工业生产设备 | 宁夏职业技术大学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 套 | * | *******.** | 否 | 标的**电子工业生产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不能诚信履约风险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起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份得*分,满分*分。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 | 节能、环保产品 | *.** | 除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分;除政府采购强制环保产品的外,投标人所投产品认定为环保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分,两项合计加至*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的节能/环保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 | 带★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及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两项减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证明文件佐证所投产品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彩页、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需要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并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有权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现场演示 | **.** | 招标文件中标记“●”的条款需进行功能演示,演示内容采用应用系统或原型或录制视频进行演示的,每成功演示一项得*分,每项演示部分功能的得*分;演示内容采用***、截图讲解进行演示的,每完整演示一项得*分,每项演示部分功能的得*.*。(本项满分**分)以上演示内容不满足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该项不得分。 注:*、投标人因条件不具备,不能成功演示的,本项目不得分。*、以上演示内容需说明实际运行场景及注意事项。*、未提供演示讲解均不得分。 |
| * | 实施方案 |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①供货计划及供货流程、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案③人员配备情况④硬件质量保证方案及软件质量保证方案。 以上*项内容,每有一项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完整的得*.*分;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实际情况的得*分;每有一项内容未提供的得*分。 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项目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②培训时间和地点、③培训频次、④培训内容、⑤培训讲师安排等; *.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的得*分; *.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方案,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的得*分; *.培训方案体系简略,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质保年限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的得*.*分,最高得*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软硬件设施故障处理措施、③软硬件设施故障响应时间、④技术支持人员、⑤备品备件、⑥故障备机替换措施、⑦质保期后的服务措施等内容。 (*)以上七项内容,表述全面,各项服务措施具体详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分; (*)方案有以上相关内容,但针对具体内容措施不够明确,描述过于简单,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有缺失,只有部分具体措施和时间描述的得*分; (*)方案内容有多项缺失,且无具体措施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的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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