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两处超市拍租交易公告
2025-12-11
安徽/宿州 招标采购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两处超市拍租交易公告
安徽/宿州-2025-12-11 00:00:00

[公告中]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两处超市拍租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两处超市

拍租项目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相关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及附件,并针对具体条款、合同等内容进行咨询。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两处超市拍租

项目编号

**************

委托方

宿州学院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时止。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日上午**:**。

*、拍租地点:中拍平台****://******.****.***.**/*******/)。

*、本场拍租会共计*个标的(可参考《评估报告》及现场)。

*、展示地点及时间:标的所在地公告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时止

(现场查勘请联系:刘老师:***********

*、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分钟,拍租会开始后**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剩余限制竞价时间清零,倒计时重置为*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

*、本次拍租采用增价拍租方式,起拍价为单年租金价格,租期共*年,标的*的增价幅度为****元或其整倍数,标的*的增价幅度为***元或其整倍数至少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租标的

参考面积(㎡)

租期(年)

竞拍保证金万元)

单年租金起拍价
(万元)

标的*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三食堂二楼

****

*

**

**.****

标的*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号公寓楼一楼超市

**

*

*

*.***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且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本次竞拍保证金需竞拍方缴纳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保证金账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宿州市建设银行科技广场支行

标的*账号:*******************

标的*账号:*******************

对意向竞拍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食品销售、百货销售等相关内容。

*、竞拍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委托方或拍卖公司将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登记参与;合同签订前如果委托方发现虚假承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其悔拍处理

*、本次两个标的须由不同经营主体分别承租,严禁存在以下①②③三种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中拍两个标的:

①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②同一控股股东(控股比例≥**%)的企业;

③存在直接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

竞拍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交《非关联关系承诺书》,承诺不存在上述关联情形。若经核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其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竞拍资格,如已中拍取消成交资格按其违约处理。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竞拍保证金账户截止时间:拍租会开始前一日**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拍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拍保证金,转款户名与账号必须与注册户名、账号一致)。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履行完合同签订等所有手续后,竞拍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其他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对意向竞租人的特别要求及注意事项

*、意向竞拍人应在本公告公示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及消防;完成报名的意向竞拍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次所列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出租方每年依据《宿州学院校园超市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及考核指标承租方进行考核。考核以季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得分为季度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考核得分不低于**分的方可继续执行合同,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宿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监督、检查;

*、承租方负责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装修、装饰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且符合消防标准。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装修期。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所有经营品类须经学校同意并进行报备。如在经营期间擅自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并追究相关责任。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优雅。严禁经营或从事动明火餐饮烹饪,严禁经营一切吵闹、污染、低俗和非法的项目。

*、承租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以校方签约时出具为准)。

*、承租方一经中标,需按照拍租公告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拍租中途退出或悔拍者,其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按约定流程签约的,竞拍保证金在承租方与出租方(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承租期满或因合同中约定的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店面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方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于合同终止后**日内撤离,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如承租方逾期仍有财物存放经营场所,将视为主动放弃,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财物予以处理。

**、承租方服务期内须服从学校管理,如成交后场地结构需改装,需将经专家论证后的改装方案上报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项目不设免租金装修期。

**、本项目一招*年,承租方若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或收到学生投诉较多且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按时缴纳租金,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所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安全管理使用房屋。承租方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但未经学校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房屋的屋面防水及其他日常维护工作。

**、租赁期满后,房屋经学校确认无损毁等质量问题,将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在租赁期内,如遇出租房屋被征迁等不可抗力因素,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学校不向承租方赔偿。

**、竞拍成功后,承租方需按照学校规划要求经营。

**、承租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委托方师生。

**、所经营的商品、服务具有价格优势,商品定价应遵循“平价、微利”原则,承诺所有商品售价不高于周边大型超市(如大润发、永辉等)的同品牌同规格商品售价。学校有权对超市商品价格进行监督和抽查,如发现价格虚高,有权要求立即整改。学校宣传引导师生就地就近高效办事、合理消费。如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违反上述约定,属于承租方违约,委托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宿州学院负责对承租方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行使监督权利。

**、承租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纳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使用文明用语,态度热情建立便捷有效的顾客投诉渠道,并在店内公示投诉电话,对师生的投诉须在**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承租方应优先招聘本校贫困学生从事兼职工作(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聘用的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劳动法规,并办理合法用工手续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其中标的*的**号公寓楼一楼超市位于女生宿舍楼,要求所有营业员必须为女性

**、“校园一卡通”必须作为售卖的一种支付方式;一卡通系统由委托方统一委托第三方运维,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宿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经营场所的防火、防毒、防盗等工作,确保安全、卫生与质量,不允许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卫生等重大事故时,承租方须及时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若不能及时处理或支付相关费用,委托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从承租方经营款中支付。

**、经营者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承租方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对于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等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将视为经营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经营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宿州学院无隶属关系,经营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经营期间各项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营业时间应充分考虑师生的作息时间,原则上要求营业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并保证在学期内(除寒暑假外)每日正常营业。寒暑假期间可根据留校学生情况调整,但需提前向学校备案。如改变营业时间,承租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方同意后再进行实施。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该店铺不能正常使用时,双方协商,可依据相关政策解决。解决不可抗力的期限为:自发生不可抗力时计算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合同。委托方将各项保证金如数退还给承租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该房屋交给承租方使用,委托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承租方租赁的该房屋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宿州学院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不因承租方经营而丧失、缩小或分享。委托方有权进入该房屋检查承租方是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店的设施和设备,承租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承租方为超市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经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对承租方擅自使用明火、电炉、大容量电器、乱接电线、店内住宿、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可据情节停止其经营,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方随时有权利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房屋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双方签订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委托方在事先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经营者进入该房屋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房屋的告示。

**、承租方对其租赁的房屋,除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委托方房屋统一管理规则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委托方对承租方合法守章的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涉,但严禁在房屋以外非指定区域从事经营及有关的活动,严禁向公共场地倾倒垃圾、泼洒污水及破坏公共场地绿化,且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房屋外或校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

**、委托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校区或该房屋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严禁在公共场地私搭乱建,如承租方违章私搭乱建,委托方有权停供水电,直到恢复。如一个月内仍未恢复,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租手续,委托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收取三个月的租金作为拆除违建的赔偿。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抵押,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权或其他权益的行为,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租赁期内若该店铺任何门窗有破坏者,无论其原因如何,承租方须自费更换,恢复原状。经营房屋总用电应遵守委托方要求,因用电超负荷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该房屋出租为现状,承租方已现场确认,除消防系统设施、屋顶漏水等由委托方负责维修外,其他损坏的设施,由承租方自行修复。承租方在装修时,应严格检查屋顶空鼓等问题,自行修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对于该房屋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负责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按照消防要求自行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防风、防雨等安全防范,承担该房屋的生产经营和人身安全责任。

**、应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需求为核心,品类齐全,质量可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食品饮料:预包装食品、饮料、冷饮、休闲零食等。文具用品:各类笔记本、笔、文件夹、绘图工具等。生活用品:洗漱用品、卫生用品、纸巾、衣架、收纳箱、小型电器(如台灯、插排)等。其他:生鲜水果、手机配件、体育用品玩具类及装饰品和电子产品等。所有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建立严格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保留完整的进货台账、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学校及相关政府部门检查。食品类商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禁止销售烟、酒、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等)、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经营非现场加工类食品和饮料,不得经营打印复印和彩票服务,不得代存代寄各类快递。所有经营品类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进行报备,如在经营中出现学生有其他需求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其他未详尽事项,以委托方和承租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交公告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日内,承租方缴纳佣金,领取《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西昌路和纺织路交叉口东北角,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办事处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成交方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排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对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详情以咨询拍卖公司人员为准)。

租金及履约

*、承租取《成交确认书》起*日内主动与出租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请提前咨询确认。

*、中拍方在签订合同前,向学校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各标段的履约保证金根据中拍方年租金的**%收取),如签约时履约保证金金额有所调整,以实际签约的租赁合同中约定金额为准。租金按年缴纳,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向学校缴纳当年租金。

户名:宿州学院

开户行:农行宿州市金穗支行

银行账号:*****************

*、承租方一经签订合同,原则上应经营完一个周期(*年)。中途退出者,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及时如数补齐租金外,每延期一天按当年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逾期**天,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承担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劳动保障等费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校方无关。

*、承租方与委托方所签订的合同终止且无承租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

项目报名

*、竞价前,竞拍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在拍租页面进行报名。

*、根据公告规定缴纳足额保证金。

*、根据公告要求,上传相应的文件到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办事处业务邮箱********@***.***(注意:邮件中请备注竞拍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针对本项目的经营方案(核心部分,应详细阐述):

经营理念与服务承诺。商品组织与供应链管理方案。人员配置与管理方案。营销策略与平价保障措施。安全、卫生与应急管理方案。

④竞拍保证金缴纳凭证

⑤《非关联关系承诺书》扫描件。

*竞拍人网上报名成功并发送资料邮件后请电话告知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办事处服务人员,如有疑问也可同步咨询:***********丁工

十一

特别提醒

*、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拍平台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承租方在拍租会结束后需在拍卖公司规定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日内)签订领取《成交确认书》,在领取《成交确认书》起*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请竞拍者详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中内容及公告关联附件内容,凡报名参加竞拍者,视为已同意公告及附件中所有要求及内容(公告中未尽事项以所签合同为准)。

*、特别约定:承租方逾期未缴纳约定款项(如成交价款、佣金等)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等行为,视为违约,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由拍卖公司处理(拍卖公司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

*、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公司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中标方(承租方)需缴纳中拍平台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以平台公示为准,详情可咨询中拍平台)。

十二

联系方式

宿州学院联系电话:************

安徽星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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