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乡镇成交公示】AHML-2025-1204大化坪镇西河村挡墙及波形梁护栏水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10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霍山县】【乡镇成交公示】AHML-2025-1204大化坪镇西河村挡墙及波形梁护栏水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5-12-10 00:00:00

一、发包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化坪镇西河村挡墙及波形梁护栏水毁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承包单位名称:安徽富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号

四、承包金额:肆拾肆万柒仟陆佰肆拾伍元零角零分(¥******.**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大化坪镇西河村挡墙及波形梁护栏水毁修复工程

承包需求:主要建设内容现浇水泥混凝土挡土墙、现浇水泥混凝土路面、波形梁护栏等,工程造价约**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大化坪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和安徽明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霍山县大化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大化坪镇街道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明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号

霍山县大化坪镇人民政府

安徽明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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